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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应急管理协会简报2023年(第15期)
阅读权限:非会员 发布时间:2023-06-02 09:23:50 浏览次数:97

协会组织开展“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安全生产主题培训暨山海健康步道健步行活动

为更好地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会员单位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经验交流,在202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来临之际,5月27日上午,厦门市应急管理协会组织全体会员单位开展“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安全生产主题培训暨山海健康步道健步行活动。各会员单位踊跃报名,活动内容丰富,气氛热烈。

8点30分出发!大家热情高涨,精神饱满的迈着铿锵有力的步伐,开始了健步行活动。一边享受健行步道的山野趣味和健步行带来的惬意,一边谈笑分享交流经验,呈现出一片祥和、欢乐的氛围。

9点45开始,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执法支队综合科科长杨郁明应邀为会员单位介绍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为“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围绕主题我市将开展八个方面的活动:一是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贯活动;二是拓宽宣传覆盖面,开展网上安全答题活动;三是加强统筹谋划,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四是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主题,大力推动安全宣传“五进”;五是聚焦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宣传活动;六是畅通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督渠道,开展全员查找身边隐患宣传活动;七是坚持全民参与,组织开展常态化应急演练活动;八是弘扬安全发展主旋律,开展各具特色的行业性活动。

由中国灾害防御协会主办,厦门市应急管理协会和中里展览(厦门)有限公司的以“大安全、大应急、大减灾”为主题的《第四届厦门防灾减灾与应急救援技术装备展览会暨第四届应急管理及产业发展(厦门)论坛》将于2023年8月10日-12日在厦门国际会展中心同步举行。受协会领导委托,中里展览(厦门)有限公司总经理涂晓峰就《第四届厦门防灾减灾与应急救援技术装备展览会》基本情况及应急服务企业参展申报事项进行系统介绍。

协会常务副会长汪清波代表协会理事会对各会员单位代表积极参与交流活动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希望各会员单位代表回去后将培训活动的主要精神向单位主要领导汇报,结合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好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切实发挥我会会员单位在全市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报名,踊跃参加《第四届厦门防灾减灾与应急救援技术装备展览会暨第四届应急管理及产业发展(厦门)论坛》活动,一起共襄盛举!会上,汪清波副会长向会员单位通报了协会理事会秘书处人事变动事宜。

海沧区应急局部署近期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5月22日,海沧区应急局组织召开近期重点工作部署会,旨在凝心聚力巩固执法成果,务实笃行提升执法效能。

会议学习传达应急管理部关于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等文件精神,对失信行为纠正、互联网+监管等内容进行培训,筹划部署市际交叉检查、工贸重点企业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  

会议要求,一是加大整治力度。要坚持深入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严格按照“三必须三不准一原则”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做好辖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做到文明执法、公正执法。针对排查存在租赁情况的企业,要加强执法检查,违法行为要依法处罚,工作形成闭环;二是认真准备市级交叉检查。参照检查10个要素,聘请安全生产专家为有限空间企业把脉会诊,对标对表进行检查。指导企业进行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三是用好执法经验成果。充分利用各类专项整治,巩固深化工作成果,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大力整治违法行为,加强街道执法帮带,将简易处罚抓紧落地。四是提前筹划安全生产月活动。全体干部要提高认识,认真负责、通力合作,加强市区联动,提前筹划三类人员培训、危化应急演练和安全比武竞赛等活动,确保“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理念深入人心。

市应急局组织召开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行动推进会

5月26日上午,市应急管理局召开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推进会,市区应急管理局监管执法人员、全市取得安全许可的危化品生产、使用及仓储经营企业、纳入应急管理部门备案的重大危险源企业、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共6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组织观看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片,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进行专题解读,强调要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的重要性。各企业要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备设施故障、动火等危险作业存在的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有效管控重大风险;二要突出第一责任,带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排查整改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三要积极开展安全宣传,增强企业员工安全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宣传进企业,各企业要创新方式方法,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及警示教育活动,让事故教训入脑入心,进一步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四要依法严格监管,确保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对企业自查走形式、重大隐患屡查屡有、隐患问题整改不到位、举一反三不深入的依法严格处理,推动企业认真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安全生产标准化

海沧区持续深化租赁厂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海沧区应急局以全面摸清全区工贸行业企业“租赁厂房”底数为基础,建立数据库,通过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等方式,全面整治厂房租借中存在安全责任未明确、安全管理缺失、现场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持续深化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大力整治无照经营问题。未依法取得许可、未依法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是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落后生产工艺、技术及装备,违规生产国家禁止的产品。严查出租厂房的承租方的资质、证照是否齐备,坚决禁止将厂房出租给无资质、无证照的单位和个人。

二是大力整治只租不管问题。出租人和承租单位是否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是否对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进行约定。严查租赁厂房的出租方和承租方是否签订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双方安全管理责任是否明确,双方是否都具有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必要的安全管理人员。

三是大力整治违规改变使用性质问题。原厂房(仓库)性质是否发生改变,是否存在违规住宿、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等情况。严查利用出租厂房跨行业租赁,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的行为。

四是大力整治违法搭建改建问题。未依法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而占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楼宇厂房或内部建筑物、构筑物,是否存在分割、夹层改变原貌等情况。

五是大力整治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问题。严查租赁厂房的承租方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要求,严禁将厂房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条件;建筑消防设施、器材配置严重不足或损坏;堵塞消防通道、占用防火间距;防火分区、消防设施、安全疏散等不符合要求;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火源管控不到位。检查租赁厂房内是否存在的生产经营场所、仓库、宿舍“三合一”的现象。

下一步,海沧区应急局将持续形成“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安全监管高压态势,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截至目前,共排查规上企业涉及租赁厂房81家,目前开展专项检查14家,将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处罚。

会员风采

国贸控股集团、厦工股份再次入选国务院国资委“双百行动”

国企改革“双百行动”,是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的国企改革专项行动,2018年8月,国企改革“双百行动”正式启动,选取百余户中央企业子企业和百余户地方国有骨干企业,全面落实“1+N”系列文件要求,深入推进综合性改革,在改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取得突破,打造一批治理结构科学完善、经营机制灵活高效、党的领导坚强有力、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显著提升的国企改革尖兵,充分发挥示范突破带动作用,凝聚起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强大力量,形成全面铺开的国企改革崭新局面和良好态势。

近年来,国贸控股集团强化党建引领,聚焦主业,提质增效,以新发展理念推动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健增长。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达6935亿元,利润总额达75亿元,第六次蝉联《财富》世界500强,位居第106位。

伴随着“十四五”战略规划深入实施,国贸控股集团主业主责更加聚焦:重组海翼集团,打造厦门市先进制造业投资平台;整合成立国贸地产、国贸资本,推进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国贸股份入选国务院国资委“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示范企业”,中红医疗入选国务院国资委“创建世界一流专精特新示范企业”。证券化水平持续提升:已拥有国贸股份、信达股份、厦工股份、中红医疗和正通汽车五家上市公司,系统内多家企业再融资和上市筹备稳步推进。活力和效力显著提高:深化三项制度改革,突出市场化导向,推行战略预算考核相统一,实现绩效考核闭环管理,旗下上市公司多次推出股权激励计划,进一步激发员工干事创业的热情和经营活力。

下一步,国贸控股集团将坚持战略定位不动摇,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等方面综合施策,以改革创新带动高质量发展,为国企深化改革贡献国贸力量。

典型案例剖析

应急管理部公布4起安全生产举报典型案例

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出台以来,各地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举报工作,鼓励社会公众参与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发动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力量。近期,应急管理部从各地严肃查处的举报案件中选取并公布4起安全生产举报典型案例。

案例一:举报某铸造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

2022年12月,山东省应急管理厅接到群众网络举报,反映菏泽市辖区内某铸造企业存在未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上岗作业等多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相关程序,菏泽市应急管理局对举报内容进行核查。经查,该企业存在从业人员超100人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上岗作业、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未按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违法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三、五、六项,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和第八十一条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九十七条第一、三、六项,第一百零一条第四项等有关规定,菏泽市应急管理局对该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分别处罚款人民币19万元和4万元,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完成,并通报有关情况至同类型企业,全面排查类似问题,形成有效震慑。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山东省应急管理厅于2023年3月予以奖励人民币11.7万元。

案例二:举报未经许可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

2022年12月,浙江省瑞安市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电话举报,反映瑞安市潘岱街道一房屋内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按相关程序,瑞安市应急管理局对举报内容进行核查。经查,某涂料店在未持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及其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或带储存经营的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22年11月将经鉴定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某品牌涂料稀释剂(香蕉水)、某品牌涂料稀释剂(天那水)、某品牌松香水等储存在该房屋内并进行经营销售。上述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瑞安市应急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和违法所得人民币2104元,处罚款人民币10.1万元。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根据《瑞安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第九条第一项规定,瑞安市应急管理局于2023年2月予以奖励人民币1.5万元。

案例三:举报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作业

2022年10月,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走访举报,反映龙泉驿区某汽车制造公司有部分焊工人员无证上岗作业。按相关程序,龙泉驿区应急管理局对举报内容进行核查。经查,该公司焊接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作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规定,龙泉驿区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处罚款人民币6.1万元。同时,查处过程中还发现该公司存在使用危险物品未采取安全可靠措施等其他违法问题,一并依法予以处理。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根据《成都市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办法》第九条第一项规定,龙泉驿区应急管理局于2023年2月予以奖励人民币9150元。

案例四:举报某矿业公司瞒报事故

2022年10月,福建省应急管理厅接到群众电话举报,反映龙岩市连城县某矿业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下午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死1伤,无单位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按相关程序,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福建局对该起事故进行提级调查。经查,该矿业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下午发生一起死亡2人的生产安全事故,并隐瞒不报。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等有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等有关规定,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福建局对该公司罚款人民币398万元,由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机关依法撤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另有24名事故责任人员受到严肃处理。

举报人及时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瞒报事故行为,根据《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规定,福建省应急管理厅于2023年2月予以奖励人民币6万元。

应急管理部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继续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安全生产举报,消除重大风险隐患,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的良好氛围。